欧盟将判决互联网是否应拥有“遗忘的权力”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0月2日上午消息,明年早些时候,欧盟最高法院将会针对互联网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之一——被遗忘的权力——作出判决。
隐私法中规定的这项权力指的是如果在线搜索结果中关于人们的信息过时、无关或“过度”,那么欧洲人就可以提出要求移除这些信息。该案件还涉及到谷歌与法国监管机构之间的争议问题,2015年法国监管机构下令要求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尊重这一权利——不仅仅只是google.fr,还包括google.com等。
谷歌自然是拒绝这一要求的。科技行业的许多企业、公民社会以及欧盟本身也是如此。他们也理当如此:在全球范围内扩大被遗忘的权利威胁到了言论自由,给私有企业带来了负担,并且侵犯主权,还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此事也无益于推进其既定目标。
这一权利的提出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从原则上来说,删改合法和事实信息就是可疑的做法,这是保护隐私的一种错误方式,也是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谷歌不得不处理超过72.7万条删除请求,涉及到的网站有280万个。每一条请求都必须经过人为评估,进而决定请求是否合理或是保留此信息是否符合公众利益——每一条请求的处理过程都需要数天时间。
谷歌显然没有能力进行这种判断。对于如何平衡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各个国家也有自己的偏好。法国、德国和英国这三个国家占据了51%的删除请求,而希腊几乎不承认这种权利。在美国,使用这项权利也是违反宪法的。解决这样一个复杂且存在细微差别的挑战是立法机构的事情,而不是私有企业应当承担的。
大家担心的是,这种想法也许会传播开来。很多专制政府都希望能控制境外的信息。谷歌会尊重土耳其的类似要求吗?或是执行泰国的《欺君法》(lèse-majesté law)吗?有一个术语可以描述这种可能性,即“竞次”:一些拥有最为严苛限制的国家能够影响全球的政策。尽管这无益于任何人,但是却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
对谷歌进行裁决并不会有助于保护任何人的隐私。法国的监管机构坚称,如果通过VPN或是人为使用海外版本的谷歌,搜索结果依然会出现,那么这种权利是毫无意义的。
这种趋势也没有任何益处。互联网之所以发展得如此好,那是因为它没有边界。利用技术平台来完成国家的优先级事项会危及所有人的开放性。公司必须遵守业务运营所在地的法律,但要求它们在全球范围内遵守某个辖区的偏好从法律上来说是可疑的、从概念上来说也是存在问题的,这还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欧洲选择继续坚持走这条路,那就没有回头路了。(堆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