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立法案该不该保留?美国两院、白宫掐起来了

2017年12月14日,美国华盛顿,民众街头抗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废除“网络中立”法案。视觉中国 资料  2017年12月14日,美国华盛顿,民众街头抗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废除“网络中立”法案。视觉中国 资料

  澎湃新闻记者 承天蒙 综合报道

  5月16日,美国参议院投票赞成保留网络中立法案(net neutrality rules),推翻了此前2017年1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废除网络中立法案的决定。但此举不太可能得到众议院或白宫的批准。

  此次参议院投票结果为52:47。投赞成票的参议员中,包括47位民主党参议员、3位共和党参议员及2位独立参议员。

  路透社5月17日报道中称,此次参议院投票结果中,虽然保留网络中立法案获得了多数支持,但众议员是否会为此投票仍不得而知,此前白宫也已明确表示其反对取消此前联邦通信委员会废除网络中立法案的命令。

  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分歧严重

  路透社报道称,一些政客认为,对互联网中立规则的讨论能够激励年轻人参与到2018年美国国会选举中来。大量民调显示,保留网络中立法案拥有压倒性的公众支持。

  美国民主党参议员领袖Chuck Schumer称:“我们要按照公共利益来对待互联网。我们不会允许自来水公司或电话公司对区别对待消费者,我们不会限制人们使用跨州高速公路,允许一些人通行,禁止另一些人。我们也不能对互联网这样做。”

  但美国共和党参议员、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John Thune称,新规生效不会促使人们去投票,“事实是,什么都不会改变……我不知道这些大活人要怎么为他们的Netflix不能看了而投票。”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Ajit Pai称此次投票令人失望,但他也补充道:“我认为他们为恢复政府对互联网严格监管的努力会失败。”并称废除网络中立法案“能够带来更好、更快和更便宜的互联网服务,为美国人民带来更多宽带行业的竞争”。

  “网络中立”之争

  “网络中立”的争论既是党派之间的理念之争,也是电信服务运营商与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利益博弈。

  2015年,在总统奥巴马的推动下,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通过了影响广泛的网络中立法案。

  法案规定,互联网通信服务运营商必须要平等对待其传送的所有内容,这意味着它们不能屏蔽、降速某些内容和服务,也不能对某些内容和服务做“付费优先”。

  因此,互联网运营商不能为了让用户采用某种资费套餐,或是为了让用户更多使用合作网站,而屏蔽用户使用某些服务,或放慢某些网站的网速。

  特朗普政府一直反对网络中立政策。2017年12月,共和党占多数优势的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投票废除了网络中立法案,2018年6月11日起正式生效。

  废除网络中立法案被认为是将消费者如何获得互联网服务的权力交与互联网运营商,理念源于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强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通信行业的干预。互联网运营商是废除网络中立法案之后的最大获益者。

  网络中立法案废除大局已定

  路透社报道中称,此次美国参议院的投票看上去可能只是象征性的,它是民主党在共和党掌控的参议院中的一次胜利,也是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废除网络中立法案的指责。

  但网络中立法案即将于6月11日正式废除恐怕大局已定。

  新规实施后,互联网运营商需要告知消费者,为什么它们会屏蔽某些内容、放慢某些内容的网速,或提供付费“快速通道”。

  在2015年网络中立法案的规定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活动受到政府监管和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审查。网络中立法案的废除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胜利,遭到互联网公司如Facebook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反对。22个州代表组成的团体对联邦通信委员会发起了诉讼。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康卡斯特(Comcast)、威瑞森(Verizon)和AT&T已做出承诺,称在网络中立法案失效后不会违法屏蔽或歧视互联网内容。



0 条回复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