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Uber司机为自由职业者而非企业员工

  来源:cnBeta

  据外媒报道,日前,美国地方法官Michael Baylson在一起案件中作出判决,Uber司机算是独立承包商而非这家打车公司的全职员工。法官指出,根据《联邦公平劳动标准法》的相关规定,由于Uber并未对其豪华服务Uber Black的司机采取过多的控制,所以他们算不上雇主。

  也就是说,司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工作的时间。

资料图资料图

  Uber一发言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过原告律师表示将对此提起上诉。

  据了解,Uber对其司机的定义是独立承包商,他们为自己工作所以也就没有所谓的加班、最低工资保障、医疗保险等传统公司福利。而一些Uber司机却反对这种分类并认为Uber的算法对他们进行了过多的控制。为此,已经有许多司机起诉了Uber但大多数都被送往私人仲裁机构处理。

  2016年,Uber曾同意以1亿美元的和解金解决两起集体诉讼案,然而后来一名联邦法官否决了这一和解,称其既不公平也不充分。相信关于Uber司机究竟定义为独立承包商还是企业职工的争论还将在法院继续。



0 条回复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